去倫敦出差的老公,於當地時間傍晚七點多抵達,
彼時,在台灣的我,正好從睡夢中醒來,半夜三點。
心裡想著:老公不知道幾點會到旅館哩?要不要起床開一下電腦、好跟他即時通哩?
在床上翻來翻去,後來因為天實在太黑了作罷。
台灣時間清晨五點,受不了了的我,終於放棄了床,起來開電腦、登入、開始等待。
十分鐘之後,「咚」的一聲,老公上線了!彼時、在倫敦的他,是晚上十點。
住在網站上看起來古色古香美輪美奐、實際上位在地下室狹窄簡陋的小旅館房間裡的老公,
因為剛剛下飛機,疲憊不堪;
窩在家裡沙發椅上、四周一片漆黑、捧著筆電的我,
因為沒睡飽,也是昏昏沉沉。
兩人即時通了一小時,我的天濛濛亮起來,六點了,該去叫小孩起床、準備上學了。
倫敦人是晚上十一點,他洗澡睡覺去了,一個早安、一個晚安。
慘慘被水扁了一頓的我,把全身溼透的小孩送到學校,
然後去市場幫她買新鞋(舊鞋泡水了)、幫她換好乾的鞋襪,讓她放心上課,
然後去辦些雜事,終於回到家中休息時,是早上九點半,
這段時間,倫敦人都在睡。
在家看看電視、吃吃昨天的剩飯,時間來到了中午,
一點半,「咚」的一聲,倫敦人醒了、上線了,他的時間是早上六點半。
兩人又即時通了一小時,然後他該去吃早飯、展開第一天的拜會行程了。
然後他在倫敦到處跑,我在家裡上下跑(上下山接小孩),
小孩回來了、吃飽了、洗好澡了、很認命地寫功課去了、我的力氣也差不多用盡了,
我的時間晚上七點半,倫敦時間中午十二點半,老公你在吃什麼呢?
等九點一到,我就準備去睡覺了,老公正要展開下午的拜會行程。
約好了我的明天早上六點,倫敦人的晚上十一點,我們要再即時通。
這就是在台北和在倫敦的兩人,在七個小時的時差中,共同度過的一天。
至於標題說很奇妙,是妙在哪呢?
其實我根本不知道,就是隨便取個標題而已,
這篇文章也是隨手亂寫,今天根本就累癱了,沒什麼靈感,
為了那位不管在世界哪一個角落、每~天~都~會~來~本部落格的某人,
我努力拼出這一篇文章來,給你回應,免得你來部落格,沒東西好看。
倫敦人,你今天過的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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