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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倫敦出差的老公,於當地時間傍晚七點多抵達,

彼時,在台灣的我,正好從睡夢中醒來,半夜三點。

心裡想著:老公不知道幾點會到旅館哩?要不要起床開一下電腦、好跟他即時通哩?

在床上翻來翻去,後來因為天實在太黑了作罷。

台灣時間清晨五點,受不了了的我,終於放棄了床,起來開電腦、登入、開始等待。

十分鐘之後,「咚」的一聲,老公上線了!彼時、在倫敦的他,是晚上十點。

 

住在網站上看起來古色古香美輪美奐、實際上位在地下室狹窄簡陋的小旅館房間裡的老公,

因為剛剛下飛機,疲憊不堪;

窩在家裡沙發椅上、四周一片漆黑、捧著筆電的我,

因為沒睡飽,也是昏昏沉沉。

 

兩人即時通了一小時,我的天濛濛亮起來,六點了,該去叫小孩起床、準備上學了。

倫敦人是晚上十一點,他洗澡睡覺去了,一個早安、一個晚安。

 

慘慘被水扁了一頓的我,把全身溼透的小孩送到學校,

然後去市場幫她買新鞋(舊鞋泡水了)、幫她換好乾的鞋襪,讓她放心上課,

然後去辦些雜事,終於回到家中休息時,是早上九點半,

這段時間,倫敦人都在睡。

 

在家看看電視、吃吃昨天的剩飯,時間來到了中午,

一點半,「咚」的一聲,倫敦人醒了、上線了,他的時間是早上六點半。

兩人又即時通了一小時,然後他該去吃早飯、展開第一天的拜會行程了。

 

然後他在倫敦到處跑,我在家裡上下跑(上下山接小孩),

小孩回來了、吃飽了、洗好澡了、很認命地寫功課去了、我的力氣也差不多用盡了,

我的時間晚上七點半,倫敦時間中午十二點半,老公你在吃什麼呢?

等九點一到,我就準備去睡覺了,老公正要展開下午的拜會行程。

約好了我的明天早上六點,倫敦人的晚上十一點,我們要再即時通。

 

這就是在台北和在倫敦的兩人,在七個小時的時差中,共同度過的一天。

至於標題說很奇妙,是妙在哪呢?

其實我根本不知道,就是隨便取個標題而已,

這篇文章也是隨手亂寫,今天根本就累癱了,沒什麼靈感,

為了那位不管在世界哪一個角落、每~天~都~會~來~本部落格的某人,

我努力拼出這一篇文章來,給你回應,免得你來部落格,沒東西好看。

倫敦人,你今天過的好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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